医保指南
生育保险
2017-05-02
生育保险
1.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有什么条件?
⑴本人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12个月以上;
⑵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或复通手术;
⑶夫妻一方参加生育保险,其不参保配偶可享受除生育津贴以外的生育保险待遇。
2. 生育保险待遇怎么申请?
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人员于产后或术后6个月内向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。
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:
⑴《平湖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》2份;
⑵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;
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;
⑷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;
⑸《准生证》或符合再生育条件需实施复通手术的批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;
⑹《出生证》原件和复印件一份;
⑺医疗机构出具的原始病历、出院小结、医疗费用发票(原件)、费用清单;
⑻经办机构所需的其它材料。
单位经办人员携所有申报材料,提交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工伤生育业务窗口。
3. 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怎么计算?
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下列项目:生育津贴、生育医疗费用、实施国家、省规定的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医疗费用。具体标准见下表(单位:元):
费用类型 | 金额 | |||||||
一 | 分娩 或终 止妊 娠医 疗费 | 1 | 门诊流产 | 200 | ||||
住院流产 | 1000 | |||||||
2 | 引产 | 1500 | ||||||
3 | 正常分娩 | 2000 | ||||||
手术助产(器械助产、侧切) | 2500 | |||||||
剖宫产 | 4000 | |||||||
4 | 宫外孕(保守治疗按流产处理) | 4500 | ||||||
二 | 计划生育手术费 | 放置(取出)宫内节育器 | 90 | |||||
取残环嵌顿环 | 150 | |||||||
经宫腔镜(开腹)取环术 | 1000 | |||||||
皮下埋植术 | 130 | |||||||
取出皮下埋植术 | 70 | |||||||
输软管结扎术 | 260 | |||||||
输精管结扎术 | 170 | |||||||
输软管吻合术 | 900 | |||||||
输精管吻合术 | 700 | |||||||
子宫颈裂伤修补术 | 500 | |||||||
子宫颈裂伤修补术(陈旧性) | 600 | |||||||
子宫颈管环扎术(MC-Donald) | 400 | |||||||
孕期子宫内口缝合术 | 950 | |||||||
输软管修复整形术 | 1800 | |||||||
三 | 生育津贴 | 津贴 类别 | 正常生育 | 手术助产 | 难产 (剖宫产) | 多N包 胎生育 | 引产 | 宫外孕、 流产 |
发放 天数 | 98天 | 105天 | 113天 | (N×15+98)天 | 50天 | 30天 | ||
津贴 计算 方法 | 参加养老保险的生育津贴=费用发生前12个月养老保险平均月缴费工 资÷30天×应享受津贴天数 未参加养老保险的生育津贴=费用发生时上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60%÷30天×应享受津贴天数 南方参加生育保险,女方不参加,不享受生育津贴。 |
女职工生育发生并发症的医疗费用,可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。